陳宗彥涉嫌貪汙治罪條例案件 台南地檢重啓調查

記者黃文博/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針對媒體於民國112年2月17日所報導,關於台南地檢署發現慷樂隊業者行賄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而另以簽呈簽分案偵辦貪汙治罪條例案件卻不了了之一事,予以澄清說明。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於102年間偵辦王孝瑋涉嫌妨害風化案件(102年度偵字第17664號),另發現業者涉嫌行賄案,遂於103年4月14日簽分103年度他字第1852號案件偵辦,經檢察官偵查後,認業者所涉貪污案件,因查無具體不法事證而於104年8月31日予以簽結,並非如媒體所說不了了之,及任何包庇之情形。

有關昨日媒體報導是否有另涉未查明之貪瀆情形,台南地檢署業於今日已另分他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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