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黄国昌昨(31)日在脸书贴文指出,赵嘉宝因涉贪渎民国103年年7月遭判刑9年6月定谳,另犯渎职等3罪,被判有罪确定,法院同年8月裁定合并执行11年徒刑。
黄国昌说,赵嘉宝从弃保潜逃将近4年才到案,日前却悄悄申请假释获准,距其归案到假释总计关不到4年,应该执行11年的贪污案,入监后还能转到明德外役监,就不可思议获得假释,这是闭着眼睛在沈吗?也难怪人民会把司法改革当成一场笑话!
赵嘉宝当时是陈菊市府红人,遭判刑后迟未到案,期间还曾与时任法务部长邱太三同桌吃饭,纵使高雄地检拖到104年6月才发布通缉,而赵嘉宝被通缉后,仍然高调打卡,行径嚣张,全案在107年11月被披露,引发社会关注,相关单位才在108年4月将赵嘉宝缉捕归案。
法务部矫正司表示,监狱依刑法第77条第1项规定,由外部专家学者组成假释审查会,依赵嘉宝在监表现、所犯案件所得全部缴清等情事,审核后认定符合假释规定,再报假释。赵嘉宝假释程序与其他受刑人相同,都是由假释审查委员会依法审核、依法办理。
图说:陈菊子弟兵赵嘉宝涉贪被判刑11年却能假释出狱,饱受前立委黄国昌抨击。(翻摄自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