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判刑1年定讞陳致中確定喪失議員資格

(記者蘇小刀報導)前總統陳水扁等7人因國務機要費修法除罪後去年獲判免訴,妻子吳淑珍更二審就南港展覽館案犯洗錢罪判刑2年、兒子陳致中判刑1年,併科150萬元罰金、媳婦黃睿靚判刑10月,併科100萬元罰金,宣告緩刑4年;最高法院今撤銷吳淑珍有罪部分,發回更審,但駁回陳致中、黃睿靚的上訴,陳致中判刑1年定讞得入獄,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由於陳致中目前為高雄市議員,依地方制度法陳將喪失議員資格,該選區也沒有遞補或補選問題,不過目前議會正開議中,勢必等會議告一段落陳才會入獄服刑。

吳淑珍擔心龍潭購地弊案、南港展覽館案犯罪所得遭發現,指示陳致中、黃睿靚以代號或紙上控股公司名義開設海外帳戶,讓吳淑珍哥哥吳景茂將兩案犯罪所得轉入洗錢。

黃睿靚以寶昌公司名義在開曼群島設立紙上信託公司,並開立2個代號的帳戶,並和陳致中將兩案犯罪所得匯入寶昌公司帳戶;事後因短期內上述海外帳戶鉅額資金頻繁流動,引起開曼群島金融情報中心注意,且陳致中、黃睿靚無法有合理說明,經通報後瑞士聯邦檢察署認定有洗錢嫌疑,2008年1月9日查扣、凍結2個紙上信託公司的帳戶資產,共計美金2242萬餘元,並向台灣檢察機關申請司法協助,才因此揭發案情。

更二審就南港展覽館案犯洗錢罪判刑2年、兒子陳致中判刑1年,併科150萬元罰金、媳婦黃睿靚判刑10月,併科100萬元罰金,宣告緩刑4年;最高法院今撤銷吳淑珍有罪部分,發回更審,但駁回陳致中、黃睿靚的上訴,陳致中判刑1年定讞得入獄,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陳致中目前為高雄市議員,依照依地方制度法陳將喪失議員資格,不過由於該案與選罷法沒有關連,因此該選就沒有遞補或補選問題,但因目前議會正開議中,勢必等會議告一段落陳才會入獄服刑。

圖說:南港展覽館案犯洗錢罪陳致中判刑1年,將喪失高雄市議員資格。(陳致中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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