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闖紅燈害通緝乘客進派出所

(記者吳冠賢\高雄報導)新興分局前金所巡邏警組於1月11日深夜2時15分許,巡經前金區七賢、中華路口時,發現一輛計程車於七賢、新盛路口闖紅燈直行,遂上前攔查並告發,於查證車內人員身分時,發現後座乘客是高雄及橋頭地檢署發布的通緝犯,當場逮捕帶案。

警方指出,通緝犯黃男(27歲)因工作地變更,遂於公司附近租屋,未居住在戶籍地,所以未收到法院通知出庭應訊的司法公文書,渾然不知已遭通緝;原定和朋友相約至酒吧聚會,詎所搭乘的計程車違規、遭警攔查,才意外暴露通緝的身份;全案於偵訊後,依法將黃男解送至高雄、橋頭地檢署偵辦。

新興分局提醒,民眾如因刑案被通知到庭偵查或執行刑罰,應依限到庭(案),期間如住居所異動時,應主動向管轄地檢署或法院通知變更,避免落得通緝身分,警方會持續查緝此類對象及不法,以維社會秩序與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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