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交手機變行搶 警方一日內迅速破獲

(記者吳冠賢\高雄報導)臉書上販賣IPHONE手機,相約在鳳山區海洋一路超商面交,不料買方20歲的林嫌卻一口氣搶走對方2支手機,警方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經調閱監視器並發現涉案車輛疑似在犯案前後變更車牌,鎖定兩名犯嫌藏匿苓雅區海邊路大樓,於昨(18)日將林、增兩犯嫌查緝到案,並起出贓款新臺幣33900元、折疊刀1把等證物,全案依搶奪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指出,謝男在臉書上販賣IPHONE手機,與買方林男(20歲)相約在鳳山區海洋一路超商面交,面交過程買方臨時反悔欲離開,謝男即上前欲理論,林男在未付錢情況下使用摺疊刀割斷被害人紙袋,連同紙袋一併搶走2支手機,隨即搭乘曾男(26歲)駕駛之黑色自小客車逃逸。

警方獲報後,立即與高雄市刑警大隊組成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發現涉案車輛疑似在犯案前後變更車牌,鎖定兩名犯嫌藏匿苓雅區海邊路大樓,旋即報請高雄地檢署惟股檢察官指揮偵辦並核發拘票。

經專案人員徹夜埋伏守候,於1月18日15時許將犯嫌查緝到案,犯嫌供稱搶奪手機2支並已銷贓,專案小組經附帶搜索查扣贓款新臺幣33900元、折疊刀1把等證物,全案依搶奪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網拍面交物品應選擇人潮較多、明亮、有監視器之公共場所,亦可請友人陪同面交,避免落單有人身安全疑慮。如面交過程未如預期順利,應盡量以平和語氣溝通,避免直接與對方衝突,若仍認為自身身體、財物有安全疑慮,亦可報警尋求警方到場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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