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夜通緝犯送上門只好在警局吃年夜飯

(記者吳冠賢\高雄報導)除夕夜(21日)一名男子至新興分局五福二路派出所欲領回遺失物,警方在確認失主身分時,赫然發現24歲陳姓失主竟是高雄地檢署發布的通緝犯,警方依法將其逮捕歸案。

警方指出,陳男的遺失物側背包是於19日由熱心民眾拾獲送至派出所,警方當日便通知到失主陳男,但陳男因工作忙碌,至21日晚間才抵所認領,沒想到警方核對身分時,發現竟是通緝犯,令陳男哭笑不得,警方也大吃一驚,但仍依法將陳嫌逮捕歸案。

警方說,當時為除夕夜,員警見陳嫌無法返家吃年夜飯,適時將所內熱騰騰的年夜飯與陳嫌分享,充分展現警察的溫暖。

新興分局分局長陳志榮表示,警方執法春節不打烊,對於任何不法行為皆會積極偵查、依法執法,亦會加強轄區各治安要點巡守及旅遊景點的交通疏導,防制各類刑案發生,打造安心居住及旅遊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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