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市府衛生查獲中國食品

(記者謝富益\高雄報導)高雄市新樂街夜市傳出有攤商販售中國食品,市府衛生局昨(23)深夜即刻派員稽查,當場查獲無中文標示之中國食品乙案,衛生局表示,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30條暨同法第47條第8款、第14款規定,可處罰鍰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指出,有關民眾經由媒體檢舉市集攤商販售無中文標示之中國食品乙案,衛生局昨(23)日獲報立即派員查察,經查該攤商販售魔芋爽香辣素毛肚、魔芋爽麻辣素毛肚及魔芋爽酸辣泡菜3項產品,外包裝無中文標示且業者無法提供輸入許可相關資料,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30條暨同法第47條第8款、第14款規定,可處罰鍰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現場共封存3項產品共2064包。

為維護食安與市民健康,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務必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切勿以身試法,並提醒消費者購買食品務必看清產品外包裝須有中文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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