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遭通緝還毒不離身被警查獲

(記者謝富益\高雄報導)52歲的錢姓男子涉及運輸及販賣毒品等2案,被重判近13年的刑期,因發監執行未到案,遭高雄地檢署於今年2月2日發布通緝在案,轄區員警多方探訪下得知可能出沒的地點,前往埋伏後果然查獲,警詢後依持有毒及毒品通緝罪嫌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

警方指出,鼓山分局鼓山派出所警員張博舜、黃俊瑋、顏子恩、劉奕辰接獲線報,指轄內一名毒品通緝犯不敢返回鼓山區自家而租屋在鹽埕區,遂於26日晚間用餐時段前往埋伏,果然發現錢男徒步返回租屋處,員警一湧而上並表明身分進行盤查,確認就是遭到通緝的錢男無誤。

警方表示,準備帶返所時,錢男卻表示未婚妻不知道自己遭到通緝且即將入監執行,要求返回租屋處向未婚妻說明並道別。員警陪同到租屋處時,錢男自動交付一包安非他命(毛重0.85公克),隨即與未婚妻相擁、難分難捨,在員警提醒下才不捨地鬆開。

錢男坦言知道自己遭通緝才會在外租屋躲藏,並表示自己從事磁磚師傅,努力工作賺錢,就是為了存夠錢後和未婚妻結婚,未料警方突如其來緝捕,打亂了所有計畫。

鼓山警分局長陳奕良呼籲,毒品害人不淺、可謂萬惡淵藪,毒品會對人體器官造成嚴重危害,吸毒者甚至不惜以暴力或偷竊等不當手段謀財,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警方將持續透過各項勤務的積極作為,來查緝各級毒品,並持續向上溯源,以確保社會安寧。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