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车牌损坏所以拔别人的」警傻眼他懒惰竟宁愿违法 结果他竟然不是「他」!

(记者谢富益报导)凤山分局五甲派出所4月24日接获孙姓女子(38岁)报案,称自己许久未使用的机车竟然收到超速罚单,气冲冲地跑来要求警方解释清楚。然而罚单上机车的车身颜色却与号牌所注记的不符,员警随即至孙姓女子停放机车的地点查看,结果机车依旧停在原处,但号牌却不翼而飞。

警员黄毅玮调阅监视器,发现孙姓女子的车牌仍持续使用中,经掌握其行踪,循线于4月25日16时许在前镇区镇海七街的一处工地旁发现悬挂该车牌之机车,并与警员班业濬、林明源在旁埋伏。过1小时后,见一名满头橘发的男子走到机车旁准备发动,员警随即上前盘查。

男子还淡定地拿出证件让警方查证,并向警方坦承原本的车牌断裂,但因自己上班需要用到机车,所以才在公寓的地下室拔了一块车牌装上。然而员警发现,尽管五官神似,但身分证里的照片却有一双斗鸡眼,特征明显不符,男子还说自己只是胖了,这就是他没错。

后警方再持续晓以大义,男子才终于承认自己是赖男(31岁),他是借用弟弟的身分证用来躲避查缉,原来他还是名酒驾通缉犯,警方现场将赖男逮捕,依涉嫌窃盗罪及不能安全驾驶通缉移送地检侦办。

凤山分局呼吁,若有司法案件而收到法院的传票,务必依照指定的日期到案说明,以免遭到通缉,成为警方追缉的对象;宵小亦勿心存侥幸行窃,现在街头监视器密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勿以身试法。

图说:酒驾通缉犯偷窃车牌,遭警发现借用弟弟的身分证用来躲避查缉。(高雄市凤山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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