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疑似不满自小客未礼让 愤而踹车

(记者李文宾报导)有关苓雅区中山二路与新光路口行人疑似不满自小客未礼让,愤而踹车一案,苓雅分局表示,未接获报案,检视影片内容,29日于中山二路与新光路口,研判系因自小客车沿中山二路北向南方向,右转新光路行经行人穿越道时,未礼让行人先行,致行人愤而以脚踹自小客车。案内自小客车未礼让行人行为已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48条2项「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时,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者」(可处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

苓雅分局表示,后续除已针对案内交通违规行为予以举发,并将循线通知相关人等说明,厘清事件经过。

为展现降低行人交通事故死伤的决心,警政署5月1日起实施路口安全大执法工作,4大重点项目为「路口不停让行人」、「非号志化路口未依标志、标线、号志停车再开」、「人行道违规停车与违规临时停车」、及「取缔道路障碍」等。经统计执行「全国扩大取缔路口不停让行人执法专案勤务」于5月1日共计取缔告发79件,其中「路口不停让行人」计有16件。

苓雅分局表示,驾驶人行经路口务必减速慢行、遵守交通规则,注意礼让行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之发生,另也呼吁行人,如有遇车辆未礼让,务必循理性态度报案,请求警方到场取缔告发,警方将持续针对行车未礼让行人违规行为,及各项交通违规行为取缔告发,以维护市民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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