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駕車無故停於路中不走 意外遭查獲通緝身分

(記者魏正賜報導)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警員於5月1日18時許,於轄區內執行交通違規取締時,見一輛自小客車停於武廟路與身修路口的車道上,該處雖無號誌燈,但員警發現自小客車即使在路口無來車時,也未行駛通過路口,造成後方行駛車輛需繞道而行,遂上前示意該自小客車停靠路邊受檢。

員警盤查劉姓駕駛(男、83年次)時,劉男對於自己的違規行為表示抱歉,但卻遲遲不出示證件或報出身分證號,員警見劉男神情慌張、眼神游移,便詢問劉男是否有因為案件遭通緝,劉男眼看無法再含糊下去,只好唸出身分證號並坦承自己遭通緝。員警查證後確認劉男係111年7月臺南地檢所發布之詐欺通緝犯。

劉男表示因為先前與人一起做生意產生糾紛,客戶因此提出詐欺告訴。而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劉男因正在從事新的工作,才想說等工作告一段落後才要報到服刑,結果卻因交通違規而被發現通緝身分。員警現場將劉男依詐欺通緝身分逮捕,全案訊後移送臺南地檢署歸案。

苓雅分局呼籲,民眾若有收到法院或地檢署的司法傳票文書,務必依指定庭期到案說明,以免損害自身權益;警方也將持續查緝不法,提供民眾安全的生活環境。

圖說:男子駕車無故停於路中不走,意外遭查獲通緝身分。(高雄市苓雅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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