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无故停于路中不走 意外遭查获通缉身分

(记者魏正赐报导)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警员于5月1日18时许,于辖区内执行交通违规取缔时,见一辆自小客车停于武庙路与身修路口的车道上,该处虽无号志灯,但员警发现自小客车即使在路口无来车时,也未行驶通过路口,造成后方行驶车辆需绕道而行,遂上前示意该自小客车停靠路边受检。

员警盘查刘姓驾驶(男、83年次)时,刘男对于自己的违规行为表示抱歉,但却迟迟不出示证件或报出身分证号,员警见刘男神情慌张、眼神游移,便询问刘男是否有因为案件遭通缉,刘男眼看无法再含糊下去,只好唸出身分证号并坦承自己遭通缉。员警查证后确认刘男系111年7月台南地检所发布之诈欺通缉犯。

刘男表示因为先前与人一起做生意产生纠纷,客户因此提出诈欺告诉。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刘男因正在从事新的工作,才想说等工作告一段落后才要报到服刑,结果却因交通违规而被发现通缉身分。员警现场将刘男依诈欺通缉身分逮捕,全案讯后移送台南地检署归案。

苓雅分局呼吁,民众若有收到法院或地检署的司法传票文书,务必依指定庭期到案说明,以免损害自身权益;警方也将持续查缉不法,提供民众安全的生活环境。

图说:男子驾车无故停于路中不走,意外遭查获通缉身分。(高雄市苓雅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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