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東西別亂撿!婦看到30公斤圓木椅撿走 誤觸法律得不償失

(記者黃思慈報導)民眾放在家門口的圓木墩子(木椅)不翼而飛,警方循線找到該名婦人,婦人誤以為是無主物,故撿回家準備自用,雖向報案人道歉並獲得原諒,但竊盜罪為非告訴乃論罪,詢後依竊盜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112年4月29日小港分局高松派出所接獲方姓民眾報案,表示近日因為搬家暫時將依傢具搬出擺在自家一樓門口,其中還有一個重達30公斤的圓木椅,擺出不到幾小時就不翼而飛,警方受理報案並調閱監視器發現,係為一位持手推車經過的婦人拿走,循線通知鄭姓婦人(69歲)到案說明,鄭婦始知「大事不妙!」,鄭婦稱當日見該木椅擺放路邊,誤以為木椅是他人丟棄,才將木椅撿回家,鄭婦雖將圓木椅交予警方查扣,並向報案人道歉並取得原諒,惟此案已提竊盜告訴,依照程序仍得移送法辦,全案詢後依竊盜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小港警分局提醒,誤撿資源回收物時常發生,也曾發生民眾自家的資源回收物放在機車菜籃準備回收,遭他人撿走的案例,因誤撿資源回收物之狀況多,如欲撿拾民宅前物品應詢問屋主是否為所有人、是否欲丟棄、是否願意給予等,小心謹慎,以免觸法。

圖說:婦人誤以為圓木墩子(木椅)是無主物,竊盜罪為非告訴乃論罪,詢後依竊盜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高雄市小港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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