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17秒不让救护车 小港分局吁主动礼让避免受罚

(记者谢富益报导)有关社群po网,于4月24日22时45分许,有救护车沿小港区高松路直行(东向西)至营口路口时,适逢路口为红灯,往来车辆闻救护车警笛声而未予礼让优先通行,此驾驶行为已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第 45 条第2项汽车驾驶人,闻救护车之警号,不立即避让者,处汽车驾驶人新台币三千六百元罚锾,并吊销驾驶执照。

小港警分局呼吁,汽车驾驶人,闻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毒性化学物质灾害事故应变车之警笛时,应立即主动礼让避免受罚。

小港分局吁主动礼让救护车避免受罚。(高雄市小港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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