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騎機車見警急逆向 車牌註銷還裝傻想屎遁原來有秘密

(記者謝富益報導)警方巡邏時見一部機車逆向騎去超商,經查該車車牌已註銷,又查出騎士遭通緝身分,依規定告發交通違規,並將其逮捕歸案。

鳳山分局過埤派出所警員呂俊德、簡柏松在112年5月31日半夜4時許,巡邏行經至過埤路與高鳳一路路口時,發現有輛機車看到警察就逆向騎到超商,警方察覺有異遂上前盤查。

經警方查詢發現該機車車牌已被註銷,騎士彭男(60歲)一下說車是大伯的,一下又說是朋友的,眼神卻不斷閃爍,還向警方表示他拉肚子能不能讓他先進超商上廁所,警方質疑告知「剛剛就看你經過一家超商了怎麼不上?」

經仔細查詢,警方發現彭男原來是橋頭地檢於112年5月所發布的不能安全駕駛通緝犯,警方除依規定將彭男逮捕移送歸案外,其使用註銷之號牌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

鳳山分局呼籲,若有司法案件而收到法院的傳票,務必依照指定的日期到案說明,以免遭到通緝,成為警方追緝的對象。

通緝犯向警方表示他拉肚子能不能讓他先進超商上廁所。(高雄市鳳山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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