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偵破選物販賣機竊盜 還槓上開花查獲毒品案

(記者謝富益報導)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於112年7月13日凌晨3時許接獲張女(29歲)所報,稱其位於鳳山區中山東路上所經營選物販賣機店內機台之零錢箱內之錢幣遭竊,共計損失約新台幣2萬元左右。

警方立即調閱監視器過濾,鎖定鄭男(33歲)及丁男(34歲)涉案,於7月14日21時許循線通知鄭男到案說明,其坦承所犯竊盜案。警方並於7月15日17時許再持搜索票及拘票至大寮區查緝丁男,於文化路一處民宅搜索時發現丁男及另一名黃男(31歲)共處ㄧ室,涉嫌吸食及持有毒品,並在現場查獲安非他命毒品殘渣袋2包(共毛重2.0公克)、愷他命含殘渣袋3包(共毛重3.1公克)及吸食器2組,當場將2人依法逮捕。

丁男供稱是因缺錢花用才會下手行竊選物販賣機店,由其駕駛自小客車搭載鄭男到場行竊,鄭男持自備鑰匙進入店內打開零錢箱鎖頭,徒手竊取零錢箱內零錢約新台幣2萬元2人平分贓款,已花用完畢。毒品部份,丁男及黃男供稱因壓力大才會購毒吸食,警方詢後將涉案3人依涉嫌竊盜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竊賊請勿挑戰公權力,也提醒商家做好防竊措施,以杜絕竊嫌覬覦。亦呼籲,毒品會對身體帶來極大的傷害,且身心依賴難以戒除,往往造成更嚴重的社會問題,面對毒品誘惑請勇敢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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