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車又偷錢遭逮哀求說沒錢吃飯 結果被警查到還有錢買毒秒打臉

(記者張淑慧報導)

無業男子接續偷了2輛機車,還假意在夜市買麵包時趁機偷了攤商的現金,遭逮時哀求因為沒錢吃飯所以才行竊,員警又在他的身上查出毒品當場打臉,警詢後將男子依竊盜及毒品罪移送。

新甲派出所於112年12月5月接獲陳姓女子報案,在夜市擺攤時有一名男子假藉買麵包,趁她不注意偷走放在攤位上現金逃逸,損失約新台幣8000元,員警發現該車當日稍早已遭竊,經擴大調閱監視器鎖定朱嫌(45歲)蹤跡,於12月7日半夜0時於鳳山區南正二路將他逮捕。

朱嫌見躲不了只好主動交付藏在內褲裡的一級毒品海洛因一包給警方(0.35克),還說經濟不好所以才偷錢,員警清查後發現他還涉嫌另一起在鳳山新強街的機車竊盜案,當時朱嫌騎到沒油後就隨意棄置,警詢後依竊盜及毒品罪移送高雄地檢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防竊做得好,財產有得保」,無人看管的場所應保持上鎖,貴重物品也務必妥適保管,勿放置於顯眼處,另離開車輛時,務必再三確認有無將隨身財物保管好、確認是否將車輛上鎖完全及將車鑰匙帶走,如此才得以避免成為竊賊的行竊目標,更有效的保障財產安全。

圖說-無業男子接續偷了2輛機車 員警又在他的身上查出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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