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好友酒後起糾紛 鳳警依法偵辦

【很角色時報謝富益/高雄報導】29日凌晨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接獲轄區新富路某KTV前有糾紛,員警到場了解張男(23歲)和王男(29歲)兩人為朋友,卻於酒後因張男一直說家人間相處問題,王男認為無法替他解決,兩人因此起口角並徒手互毆。

張男稱嘴角流血送802醫院,另王男手腳自行跌倒擦傷,目前兩人暫不提出傷害告訴,全案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互相鬥毆者,處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製作筆錄進行後續裁處。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有糾紛應理性面對,尋求合法途徑解決,警方對於暴力零容忍,絕不容許任何暴力事件發生,全面嚴正執法,以淨化治安,安定社會人心。

多年好友酒後起糾紛,鳳警依法偵辦。(高雄市鳳山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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