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緝酒駕意外查獲山羌及獵槍

【記者黃上容高雄報導】旗山分局為防制酒後肇事交通事故,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全分局各所、隊無不卯足全力加強取締酒後駕車,交通分隊長林建鈞、警員陳興家執行巡邏勤務至杉林區桐竹路近月光山隧道入口處,見有一部違停在車道上的車輛,心想很可能就是酒駕者違規,要不然就是吸毒者睡著了,但警方趨近時,該部違停車輛即馬上駛離,且進入月光山隧道往美濃方向逃逸。

警方馬上緊追在後示警停車受檢,並通報勤指中心實施攔截圍捕。直到美濃區福美路與美興街口才將其攔下,員警目視於副駕駛座上擺放著一把土製長槍,更在駕駛座後面發現一隻山羌屍體,遂馬上將犯嫌逮捕。經查系一名39歲的吳姓男子,不具原住民身分亦無申請執照,明確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

旗山分局長洪振順表示,民眾切勿非法持有槍械,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鋼筆槍、瓦斯槍、麻醉槍、獵槍、空氣槍或所定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如未經許可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槍枝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另所涉野生動物保育法,警方亦轉知市政府農業局處理,涉法者,更會由主管機關依行政罰裁罰。

圖說 警於福美路與美興街口攔下非法持有槍械者,更在駕駛座後面發現一隻山羌屍體,將犯嫌逮捕送辦。 (黃上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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