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爭議延宕 相關政策受質疑

代表傳統業者的台灣計程車產業聯盟8日提出,願輔導Uber司機轉業,包含免收牌照相關費用、加入派遣車隊前三個月免收派遣費等;未來Uber業者若願遵守運輸業法規,“落地”成立合法網約車隊,該行業歡迎公平競爭。

回顧台灣出租車產業相關方的博弈拉鋸,從Uber進入台灣市場之初便現端倪。2013年來台後,Uber迅速佔領市場,為不少司機、乘客提供方便,逐漸改變許多上班族的出行習慣。另一方面,其運營遊走於法規模糊地帶,加之世界範圍內釀成的多起惡性事件,引起部分輿論反思。

傳統出租車業者的抱怨從未停息,向交通部提出該網約車營運者涉嫌違法的投訴日漸增多。2016年出新規、隔年開始實施,對Uber及其合作司機開出總額逾2億元新台幣的罰單,並勒令歇業。

但同年,Uber以新面貌重現市場。該公司開始與台灣本地租賃車企業合作,將新合作模式的網約車服務推廣開來。

今年2月,交通部提出“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相關條文修正案,明確規定租賃車輛不得在外排班待客,另外要求租賃車應以日租或時租方式計費,最低一小時起租。此案也被稱作“Uber條款”,外界認為其上路後將衝擊Uber現有營運方式。

近期有台灣媒體及觀察人士發文稱,該政策有“討好選民”之嫌。《聯合報》報導指,網絡平台叫車代僱駕駛自救會提出質疑,交通部站在傳統業者角度提出修正案,是為“小黃司機(台灣出租車外觀以黃色為主)的選票”。

樹德科技大學兼任講師李欣晏於媒體“NOWnews”撰文指,“Uber條款”的爭議之處不在於Uber去留,或租賃行業此消彼長,而是交通部至今只求弭平爭議、爭取選票,棄消費者於不顧。

但在4月26日、即“Uber條款”預告期行將結束、各方認為Uber在台命運塵埃落定之時,交通部發文稱預告期滿後,相關條款不會立即生效;並稱透過在各地舉行座談會,下一步將整合各界意見,慎重考量配套方案。

各方討論仍在繼續。下一階段政府提出的措施勢必接受嚴格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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