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報導/王凱民>疫情所致 外配取得居留簽證難

基於疫情緣故,各單位針對外國人在台管制措施都盡量從寬從優認定,外交部自3月21日 就發布5次公告,讓外國人可以5次延期停留30天,最多可在台停留180天,領事事務局則以專案受理外國人可在台申請居留簽證。移民署更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針對自3月20日至6月20日期間自行到案者,採不收容不管制來台以及最低罰鍰等措施,並自5月27日起移民署針對滿180天者,公告可以申請特別延期停留。

 

但千慮一失、仍有遺珠之憾,居中協助向立委陳情的卓小姐表示:「我因承辦94-100年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業務,與陳情人家庭深識,她的先生在疫情管制初期積極返回越南取得合法居留簽證,卻因班機取消被迫違法停留,無法專案向外交部申請換發簽證,迄今仍多次欲申請越南專機回國遲未有通知。」

 

立委林宜瑾於10月接受卓小姐請託本次的新移民家庭特殊個案,已成為台灣新住民的越南女士與越南籍男士結婚多年,且育有1女。今年3月份為照顧甫經歷重大手術的妻子,於是延後回越南之行程計畫,然而無奈的是疫情快速蔓延,讓各大航空公司紛紛停飛。雪上加霜的是,因為政策發布的時間落差,導致先生被迫成為非法停留者,因此被移民署要求限期出境。當前雖因疫情關係,能暫時在台停留,但無法在台專案申請依親居留簽證,造成無法得以盡速合法工作、進而嚴重影響家庭生計。

 

林宜瑾指出,政府防疫工作做得好疫情配套措施都是打帶跑,政策擬定上難免會有疏漏。因此,當卓小姐說明本案件詳情時,看到這一對新移民夫婦辛苦扶養小孩,積極在台灣建立自己的家園實在很不容易,也不忍拆散。

 

林宜瑾表示感謝內政部能了解民瘼、勇於任事,依照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3條所規定之其他不可避免之事變情況下給予延長,以符合政府從寬、從優的要旨。並感謝外交部和移民署能通力合作,基於人道考量針對實際案情專案予以核定,能在聖誕節前夕送給他們一個大禮。

 

阮氏戀夫婦對於林宜瑾以及辦公室主任的大力幫忙,表達感謝之意。讓她們終於能申請到依親簽證,另外,也感謝政府能體恤新婚新住民家庭的困難,願意幫助她們能合法在台居住,一起建造她們幸福的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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