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国土计画 7/30起公开展览 都发局:将办7场公听会,广纳各界意见

高雄市国土计画(草案)正式启动法定程序,7月30日起至8月29日于市府都发局及38区公所公开展览30天,公展期间将于本市苓雅、凤山、冈山、美浓、那玛夏、茂林、桃源等区举办7场公听会,除向民众说明计画内容外,也将听取民众意见,作成纪录,提供国土计画审议会审议参考。

都发局长林裕益表示,为广纳各界意见,高雄市国土计画日前已在三个原乡地区及旗山、冈山、凤山举办过6场地方说明会,并针对产业发展、农地维护、未登记工厂处理、原民地区土地规划等议题举办4场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公民团体及在地公会等提供意见。

林裕益说,国土计画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为「全国国土计画」,已由内政部于107年4月30日公告实施,第二阶段为「高雄市国土计画」,市府必须在109年4月30日前公告实施,并于111年4月30日前公告「高雄市国土功能分区图」,完成「国土保育地区」、「海洋资源地区」、「农业发展地区」、「城乡发展地区」四大功能分区及其分类划设,届时国土计画将全面取代现行区域计画。

又说,高雄市国土计画依全市土地特性、环境限制及未来发展需求,将「适宜发展」与「不适宜发展」地区界定出来;简单来讲就是对于应该保护、保育的地区加强保育;要发展的地区,则依其城乡特性,适性发展。

区域发展及审议科长薛渊仁表示,现行区域计画对非都市土地的变更,是采「开发许可」制度,即除位于一级环境敏感地区外,各种使用分区皆可依区域计画法规定,拟具开发计画申请分区变更,经审议通过后开发使用。但未来国土计画实施后,是采「使用许可」制度,严格限制分区不得任意变更,任何开发行为,都必须在符合功能分区及其分类的前提下才可以申请使用。

薛渊仁说,公展的高雄市国土计画草案中,仅系依四大功能分区划设条件,先予试模拟划设,后续还有2年时间(至111年4月),会由地政局接续依公告实施的高雄市国土计画指导原则,完成四大功能分区及使用地的划设。

又说,公展草案中针对高雄市都市计画地区(包含农业区)将优先划设为城乡发展地区,未来仍依都市计画法及其相关法令管制,开发及使用权益原则不受影响。

另土地使用管制部分,内政部刻研订国土计画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后续会针对各个功能分区及其分类,给予适当合理的使用项目及使用强度(建蔽率及容积率),预计110年6月底前完成。

都发局表示, 高雄市国土计画(草案)公展期间,民众、机关或公民团体如有任何建议,可参与公听会或以书面提出意见,供市府及内政部国土计画审议会审议参考。相关资讯及提出书面意见格式表,置于各区公所及都发局网站「高雄市国土计画」专页(http://www.urbanetgroup.com/KS_SpatialPlanningAct/index.html另开新视窗);如有相关疑义亦可电洽高雄市政府都市发展局询问,服务电话(07)336-8333分机3264、2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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