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馬英九收錢 段宜康被判賠60萬並道歉

据中央社報導,前總統馬英九不滿遭影射收受非法政治獻金,向民進黨籍立委段宜康提告求償。二審判決段宜康賠償60萬元(新台幣,下同),並在社群網站上道歉。台灣最高法院16日駁回兩造上訴,全案確定。

馬英九辦公室表示,為捍衛自身之清白及端正社會風氣,馬英九才不得已採取法律行動,法院也以判決確認清白,希望有助遏止造謠歪風,並讓相關人士記取教訓。

對於判決結果,段宜康辦公室表示,不回應。

頂新油品風波後,段宜康於2014年底在政論節目爆料,指多名科技業大亨曾集資捐政治獻金2億元給馬英九,2015年初則在社群網站上影射亞翔工程公司捐款1億元給馬英九,得以合併榮工公司。

馬英九委託律師到台北地方法院遞狀,向段宜康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登報導歉。

一審法院認定,2億元政治獻金部分不構成侵權行為,但段宜康影射捐款1億元與亞翔、榮工合併案有對價關係,卻未查證、確認,此部分應賠償60萬元,並登報導歉。

案經兩造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仍就亞翔案部分判段宜康賠償60萬元,但改在社群網站上刊登道歉聲明。

馬英九、段宜康都上訴第三審,台灣“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並無不當,2019年10月16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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