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事故已逾1年 台鐵向日商求償逾6億台幣

台鐵普悠瑪列車翻覆事故已逾1年,台鐵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已委託中桂法律事務所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告日商住友及台灣住友,針對普悠瑪事故造成的損害,求償新台幣6.11億餘元(新台幣,下同)。

台鐵說,先前已委請專業技術顧問,針對普悠瑪事故列車機組件缺失及故障,與事故發生的關聯性及原因進行分析,作成技術分析報告。

報告內容指出,普悠瑪事故列車確有主風泵設計不良,及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隔離開關、遠程監視系統未聯機等缺失,確實與事故發生具關聯性。

台鐵處機務處長宋鴻康受訪說,普悠瑪還在保固期內就發現很多問題,日商住友是普悠瑪列車供應立約商,卻未積極解決,日商台灣住友也應負連帶責任,求償金額主要是對旅客的賠償及車輛等設備損失。

宋鴻康說,後續將依與普悠瑪事故罹難者家屬及受傷旅客的協商賠償情形,持續向日商住友及台灣住友求償,金額有可能比6.11億餘元還多。

台鐵因應普悠瑪列車故障問題,9月成立特檢項目小組,經調查發現普悠瑪列車還有多項缺失待根本有效改善,台鐵說,將持續依合約要求日商住友及台灣住友改善,並保留求償權。

2018年10月21日一列台鐵普悠瑪號列車,在宜蘭新馬站出軌翻覆,造成18人死亡、288人受傷。到2019年10月中,台鐵給付與台鐵達成和解的部分罹難者家屬及傷者的賠償金,大約是1.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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