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公布市售「行动电源」检测结果

经济部表示,近年随着科技的发展,3C电子产品已成为现代生活中必需的配备,为让3C产品能长时间使用,可提供电力续航的「行动电源」商品成为了消费者常用配件,其性能与安全性也是消费者关心的议题。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为了解市售该商品之品质,主动赴国内各大3C电子商品贩售通路,随机购样共20款行动电源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发现,品质项目全数符合,「重要零组件比对」计5件不符合原申请文件资料,「商品检验标识」计4件不符合规定及「中文标示」计7件不符合规定。

标准检验局表示,本次购样检验系依据国家标准CNS 14336-1「资讯技术设备-安全性-第1部:一般要求」、CNS 15364「含碱性及其他非酸性电解质之二次单电池及电池组-用于可携式应用之封装可携式二次单电池及电池组之安全要求」及CNS 14857-2「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之二次单电池及电池组-可携式应用之二次单电池及电池组之电性试验」,检测项目包括「额定电容量」、「机械强度」、「异常操作与故障状态」及「温升规定」,另查核「重要零组件比对」,并依据前述标准及商品检验法进行「商品检验标识」及「中文标示」查核。

本次购样20件商品之检测结果如下:
一、品质项目:「额定电容量」、「机械强度」、「异常操作与故障状态」、「温升规定」部分:全数符合规定。
二、重要零组件比对:计5件(项次1、9、11、12、19)不符合规定,其内部设计结构或保护电路板经比对与原登录技术文件不符,其中3件(项次11、12、19)涉及基本设计变更。
三、标示查核:
(一)「商品检验标识」部分:计4件(项次1、11、12、20)不符合规定,情形为商品本体未标示商品检验标识。
(二)「中文标示」部分:计7件不符合规定,情形包括本体「输出电压电流值」(项次11)与原申请验证登录之标示不一致;本体未标示「产品名称」(项次5、12、20)、「制造日期」(项次1、11、12、13、18、20)及「额定电容量」(项次1、20)。

标准检验局表示,本次检测不符合规定者处置如下:
一、「重要零组件比对」不符规定计5件:
(一)未涉及基本设计变更:不符合规定计2件(项次1、9),将依「商品检验法」第40条规定通知业者限期申请核准。
(二)涉及基本设计变更:不符合规定计3件(项次11、12、19),将依「商品检验法」第40条规定要求业者重行申请登录,并依同法第60条及第63条规定处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及限期回收或改正。
二、「商品检验标识」不符合规定计4件(项次1、11、12、20),将依商品检验法第59条规定通知业者限期改正,若届期未改正者,将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其中2件(项次11、12)亦涉及基本设计比对不符,处置已如前点说明。
三、「中文标示」不符合规定计7件(项次1、5、11、12、13、18、20):依「商品检验法」第59条规定,通知业者限期改正,若届期未改正者,将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并依同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废止其商品验证登录;其中2件(项次11、12)亦涉及基本设计比对不符,处置已如前点说明。

标准检验局指出,「行动电源」已列属应施检验商品范围,应完成检验程序后,始得输入或运出厂场,对于市场上流通之商品,该局每年度均订有市场检查计画,倘发现该类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员追踪调查不合格原因,并作成访谈纪录后依相关法规处理,以双重把关机制维护消费者权益。

标准检验局呼吁,厂商应落实商品安全性及标示正确性,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并提醒消费者选购及使用「行动电源」商品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选购时应购买贴有「商品检验标识」(图例如附)的商品(商品检验标识查询网址:https://civil.bsmi.gov.tw/bsmi_pqn/),并检视负责厂商名称及地址、产品规格(如电压、电容量)、型号、制造日期等各项标示是否清楚。
二、勿随意购买来路不明之行动电源,内部锂电池的储存电量会随时间而衰减,选购制造日期越近,电量供应效能维持越佳。
三、检视是否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包装上之产品使用说明或方法及注意事项等标示,使用前详细阅读该说明,并确实依照说明内容使用,尤应注意产品使用说明所列之警语及使用注意事项。
四、若有故障现象发生,应送至厂商指定之维修站维修,切勿自行更换零件或拆解修理。
五、行动电源应存放在干燥处,并避免阳光直射,若在环境太潮湿的情况下使用,容易对内部的电路产生影响;亦应避免与易燃物品及金属物品放在同一个地方。
六、行动电源充电完成请尽速移除电源,避免过充现象,另使用行动电源对3C产品充电时,充饱后请尽速移除行动电源,放电的状态下请不要强制把电力完全放完,以延长行动电源使用寿命。
七、为确保使用安全,避免于使用3C电子产品时同时以行动电源充电。
八、 消费者携带行动电源出国坐飞机时,依照民航局飞安规定,请随身携带,勿置放于行李箱托运。
九、行动电源为内建锂电池的产品,属于应回收废弃物,应与一般垃圾分开处理妥善回收,回收时应尽量将剩余电力用完、勿拆解、破坏,以降低回收过程产生高热等风险。

标准检验局提醒,消费者对于所购买之商品多一些了解,商品使用时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费者可至该局网站「商品安全资讯网」(https://safety.bsmi.gov.tw/)项下查阅或拨打免付费电话0800-007123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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