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福部重申,拒绝医疗暴力,暴力滋事绝不宽贷

昨日(13日)新闻报导,药局药师因配合政府实施实名制口罩之配给,其过程中不慎还错健保卡,而遭受民众以胁迫、恐吓、辱骂方式,妨害其执行医疗业务,严重羞辱执业药师之尊严,本部对于此事件深感痛心并给予以强力谴责。

医疗法第106条第3项规定,对于医事人员或紧急医疗救护人员以强暴、胁迫、恐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其执行医疗或救护业务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本部将函请卫生局依法查办,对于暴力滋事绝不宽贷。

再次感谢全国健保特约药局及药师对于实名制口罩实施的配合与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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