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报导/王凯民>吁修正 糖果包装标示给蚂蚁看

依照《食品卫生管理法》第十七、第三十三条等明文规定,违反规定者得以开罚。裁罚标准明定第一次处罚锾新台币三万元,第二次处锾新台币六万元,第三次处罚锾新台币十五万元。另一年内再次违反者,并得废止其营业或工厂登记证照。站在保护消费者立场没有问题,但面对实际状况,却让业者有苦难言,甚至屡屡遭罚、频频陈情也没用。立委林俊宪指出,「单颗糖果包装面积有些非常小,且受限于包装材质、颜色及糖果形状,要将所有资讯完整标示及逐颗打印制造日期,具有一定难度。」

 

林俊宪表示,现行食药署的施行细则要求最大表面积不足八十平方公分之小包装,除品名、厂商名称及有效日期不得小于二毫米外,其他项目标示字体之长度及宽度各得小于二毫米,简直是挑战消费者视力。即便政府想在包装上塞一大堆资讯给消费者,但实质上民众根本看不到,政策效果大打折扣,还造成厂商与商家的困扰。

 

立委林俊宪也提到,传统糖果饼干店多向工厂买入标示完整的大包装产品,在于店面或市场分拆贩售,店家只要保留包装外带,并用立牌方式标示产品资讯即可。如今食药署要求每一颗糖果都要单独标示制造日期,一瞬间全台湾散装糖果店通通可能违规,也造成基层卫生局执法相当大的困扰,中央应提出相应的配套辅导措施。

 

台南在地糖果制造业者强调,糖果产品本身水分含量低,如果有妥善保存,保存期通常可达2年以上,针对政府要求的逐颗打印制造日期,大多数制造商现有设备实在无法达到,且国外也少有类似规定及要求,希望政府能给予建置相关产线的辅导及宽容时限,否则今年将会是一个没有糖果的万圣节。

 

林俊宪指出,为维护食品安全,让消费者可以买得安心,产品资讯充分揭露绝对不可忽视,但现行规范只有徒具形式。针对像糖果这种小型包装食品,与其强制将所有资讯用极小字体印上外包装,不如考虑辅导业者结合食品 QR-code 来做商品资讯揭露。

 

立委林俊宪以「官僚政策又一桩」为题召开记者会,邀请食药署派员与会出席,期盼政策不应官僚化,应亲民多一些、务实多一点,以免造成政府与业者双输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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