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請弱勢孕婦請領產檢交通補助

【記者黃山高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規劃「弱勢孕婦產檢交通補助」計畫,減輕弱勢家戶產檢交通負擔並保障孕期安全,以實質福利服務減輕弱勢家戶孕婦產檢交通負擔,提高孕婦安全保障,落實本市推動懷孕婦女安全友善環境。旗山社福中心社工林湲瑩籲請弱勢家庭孕產婦若產檢有車資補助需求,可至旗山社福中心申請。

市長陳其邁說,他常想如果弱勢、偏遠的懷孕媽媽也能坐計程車去產檢,媽媽和小孩定會更安全、舒適,家人也會更放心。所以在參選時就提出弱勢孕婦產檢交通補助的重要政見,上任後請社會局同仁擬出方案、加速推動,給婦幼最安心全面的照顧。

社會局規劃,設籍本市之孕婦或與設籍本市市民辦理結婚登記之外國籍(含大陸配偶)孕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屬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二、經本市社會局社工訪視評估有需求者,即可提出申請,辦理期程自110年起,以800人為限。

申請方式:1.檢附申請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居留證影本)、國民健康署編印之孕婦健康手冊或診斷證明等。申請人備齊文件送各區公所或社福中心臨櫃申請,審核後即核發。2.階段性評估運用資訊中心市民科技會員註冊系統,開放民眾線上申請,審核後由社工員關懷送達。

補助方式及額度:(一)核發計程車票券20張(180元*20張),孕婦於產檢時每2次使用單張乘車券折抵計程車交通費。(二)搭乘與社會局簽約的計程車,依實際搭乘狀況,由業者檢據向社會局核銷。(三)單次補助上限為180元,超過由孕婦自付。(四)每次懷孕以申請1次為限。

圖說 高市府社會局提供本市懷孕婦女貼心與實質的親善措施並兼具照顧弱勢家戶,規劃「弱勢孕婦產檢交通補助」計畫。 (黃山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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