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贩售药不得 勿买勿卖保心安

(记者黄思慈报导)在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响下,国人消费型态趋向以网路购物并宅配到府,有些民众误以为可以透过网购平台贩售药品,如感冒药、止痛药、中药材、酸痛贴布、消炎乳膏、麻醉药膏、医药级益生菌及高剂量维生素等,殊不知这种网路贩售药品的行为,已经违反药事法相关规定。

高雄市卫生局提醒药品不是一般商品,出国旅游购买药品回国,请勿于网路刊登贩售,倘于网购平台转售,将依药事法规定处新台币3万以上至200万元以下罚锾,若涉及伪禁药,则移送司法机关侦办,不得不慎!

再次呼吁民众勿于网路贩售或购买药物,落实「生病找医师、用药找药师」的正确观念,有疾病问题应寻求合格专业医师诊治,有药物问题应洽询药师咨询,坚持「五不」原则(不信、不听、不买、不吃、不推荐),向药局或领有贩卖业药商许可执照的药商购买合法药品,切勿贪图一时便利而在网路上交易来路不明的药物,以维护自己及家人的健康安全。

网路贩售药不得,勿买勿卖保心安。(高雄市政府卫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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