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想天開!網購「客製化」車牌懸掛 仍遭警抓包】

(記者李麗華報導)

三民二分局鼎金所警員林昱翔於112年12月22日13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在三民區鼎中路與鼎金後路口,發現有汽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立即攔停盤查身分。

受檢時,員警發現該車輛遭設定為協尋車牌,謝姓男駕駛(29歲)神色慌張、言詞閃爍,在警方不斷詢問下,男子自知難逃法網,表示先前因酒駕,原車牌遭監理站吊扣,故上網訂購年份相近、同廠牌同車款之「客製化」車牌,懸掛在牌照已遭註銷之車輛;然員警比對後發現假車牌為鋁製材質,重量較輕,當場逮捕謝嫌並查扣罪證,全案依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移送臺灣高雄地檢署偵辦。

另謝嫌使用偽造車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可處新臺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另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呼籲,車輛號牌屬於特種文書,擅自偽造、變造車牌並懸掛於車輛行駛於道路上,不僅為違規行為,更屬於犯罪之行為,切勿以身試法。

圖說-網購「客製化」車牌懸掛 仍遭警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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