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没带钱 警查出脚踏车也是偷来的

(记者魏正赐报导)林园分局忠义派出所日前至凤林四路上的美容访执行临检勤务时,店家告知有客人消费后未付帐,经警方盘查身分并询问使用何种交通工具至该处,窃嫌心虚不敌警方询问,表示该脚踏车是窃取而来的,随即遭警方带返派出所,讯后以窃盗罪移送高雄地检,并请他的家人前来将按摩消费的钱付清。

22岁的金姓男子日前下班想去按摩却苦无交通工具使用,一时兴起歹念随手窃取路旁的脚踏车,一路从鸟松区骑到大寮区凤林四路上的美容坊消费,想说按摩完后再骑回原处停放,没想到身上没有钱,又恰巧遇到警方临检该店,遭眼尖的员警识破,在被害人尚未报案前即侦破窃盗案件,并将该脚踏车于失窃2小时内完好无损的发还给被害人。警方通知被害人前来领取回脚踏车还不敢置信,以为脚踏车还停在仁美国小附近,大骂窃贼无良,并对警方寻回脚踏车表示非常感谢。

林园分局表示,窃取他人财物会涉犯刑法窃盗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万元以下罚金,切勿随意窃取他人物品避免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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