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警察就在对面 男「现场直播」酒后骑电动车被逮

(记者黄思慈报导)员警巡逻发现男子前一刻还在槟榔摊前喝酒精饮品,下一秒竟立即骑乘微型电动二轮车行驶人行道,经实施酒精浓度检测发现酒测值超过法定标准,询后依涉嫌公共危险案移送法办。

凤山分局文山派出所警员安述鹏、陈家丰于112年4月18日22时许,巡逻行经凤山区建国路二段与文衡路口停等红灯时,发现杨男(50岁)前一刻还站于槟榔摊前喝不明饮品,下一秒便骑乘微型电动二轮车上人行道骑车摇晃不稳,员警见他右转进入文衡路上前加以拦查。

警方从杨男身上闻到浓厚酒味,随即拿出酒精感知器让杨男进行初步检测,当杨男对感知器轻轻吹气后,感知器随即亮起红灯,警方询问他喝了什么?杨男也立即坦承:「啤酒1罐啦!」,警方随后问几点喝的?杨男竟回答说:「刚才呀!」原来杨男在槟榔摊前饮用的饮料竟是啤酒!

警方随后提供矿泉水供杨男漱口,并立即要求杨男配合接受酒精浓度检测,测试后酒测值确实超出法定标准值,警询后除告发杨男红灯右转的交通违规行为外,也将他依涉嫌刑法公共危险罪当场逮捕,询后移送高雄地检署侦办。

凤山分局呼吁「微型电动二轮车」系属于电力发动的「动力交通工具」,只要酒后骑乘微电车上路,仍属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3条规定,且若酒测值超过0.25MG/L以上,亦会涉嫌刑法公共危险罪。且酒后驾车,不仅自身安全堪虑,更容易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驾驶人酒后切勿心存侥幸驾车,以免遭受到法律的制裁!

图说:员警巡逻发现男子前一刻还在槟榔摊前喝酒精饮品,下一秒竟立即骑乘微型电动二轮车行驶人行道。(高雄市凤山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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