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一号馆监委申请调查事件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吁各级机关学校重视校园文资保存工作

(记者谢富益报导)台大一号馆因建筑老旧和漏水滋生严重壁癌衍生,校方去年起斥资五千万整修,结果遭检举,指一号馆重要建筑元素十三沟缝砖被剔除、洗石子墙面也遭翻新重做。文化局会勘后列为「暂定古蹟」,整修工程因而停摆,系所师生使用权益受损,更有逃生安全的问题存在。

监察委员范巽绿表示,国立台湾大学「一号馆」系近百年之建筑,依文化资产保存法第 15 条规定,兴建完竣逾 50 年之公有建物,处分前应先由主管机关进行文化资产价值评估。惟该校进行整修工程前,却未依规定向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提报工程计画,且经台北市政府多次函请该校提供紧急抢修计画,仍迟未提供。对于事件始末,以及该校及该局之处理情形,范巽绿深表关切,申请自动调查。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发布新闻稿回应,今年2月已接获反映,指台大一号馆正进行外墙施工,重要建筑元素遭剔除,恐有违反文资法第15条规定疑虑,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已于3月及5月两度邀集文资委员进行专案小组会勘,监察院亦于6月就本案函询文化部、教育部及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局已回复说明案情,协助监察院了解本案始末。

文化局表示,本案已由文资委员两度至现场会勘,因台大一号馆于专案小组启动时,依文资法即列为暂定古蹟,文化局已要求台大暂缓工程,并向台大说明一号馆不仅为文化局列册追踪建物,同时已建造完竣超过50年,于处分前应依文资法第15条定,先由主管机关进行文资价值评估,若对法令之「处分」有疑义,亦应先询问主管机关。同时于会勘过程中,台大有列席人员反映因工程暂停,已影响师生授课及安全等问题,文资委员基于文化资产价值维护,仍严肃提醒台大应依照文资法程序及规定,并尽速提送紧急抢修计画,经审查通过后即可续行工程。

台大因师生安全因素,已向文化局申请进行门窗安装等工项,文化局也考量管理维护及公共安全问题,已同意台大在无破坏古蹟情形下,依现况需求安装纱窗及门片,其余施作之工程项目属紧急抢修,仍请台大尽速提送紧急抢修计画过局,文化局并分别于4月10日、4月25日、5月8日及6月5日提醒台大提供紧急抢修计画,惟至今尚未收到相关计画。文化局并已提供台北市文化资产辅助平台资讯,供各单位咨询及协助台大办理后续事宜。

有关近日报载有监察委员关心本案并申请自动调查,文化局身为地方文化主管机关,当本于职责配合协助调查,同时亦呼吁中央应对所主管法规进行通盘检视及修法,如明确订出文资法中列册建物之权利义务关系,或针对有文资保存需求之学校优先补助,提供学校于文资指定后所损失之潜在权益如校地面积、容积等实质补偿;或辅导有一定数量以上文资的机关学校,给予成立文资修复经营专责单位人力及预算之可能,增加校方维护文化资产之诱因,使地方机关能在更完善之环境下发挥主管机关之职能,而非于资源与工具不足之恶性循环下之责任检讨。文化局期待学校文化资产保存工作能成为教育文化首要的一环,需要中央、地方与学校机关三者共同携手,取得师生普遍支持,才能落实校园文化资产保存,让历史文化教育于校园扎根。

台大一号馆。(图截自台大戏剧系官网)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