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娃娃机台摆售逾期食品 高市卫生局开罚

(记者张淑慧报导)媒体报导楠梓区某夹娃娃机台摆售逾期食品,卫生局昨(17)日晚间即刻派员查察,经查其中4台夹娃娃机机台内摆售之「彩虹爆米花」、「韩国不倒翁杯面」等11件逾期食品,后续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第1项第8款暨同法第44条规定处6万元以上罚锾,逾期食品现场监督销毁。

卫生局人员现场监督逾期食品销毁。(高雄市卫生局提供)

另查获机台外部未标示业者名称或姓名、地址及电话号码卫生局将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5条暨同法第47条规定,针对业者负责人处以新台币3万元以上罚锾。

卫生局表示,从今年5月10日起22天内,随机抽检辖内104处自助选物贩卖机店,查核3177台机台,陈列摆售食品占863台,其中84台(9.73%)业者资讯未标示或标示不全,将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5条暨47条规定,处新台币3万至300万元罚锾。

经查6月份不合格业者已依法处分并复查合格,卫生局将持续加强夹娃娃机贩售食品查察,并呼吁机台业者善尽自主管理,贩售之食品标示须符合食安法相关规定且加强有效期限管理,以维护民众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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