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佛神聖祈求天佑台灣大法會

(記者黃山高報導)內門紅面觀音總廟萬佛神聖祈求天佑台灣祈安齋醮大法會國曆11月1日啟建至11月5日五永日,歡迎蒞臨參拜結緣,主委宜清富指稱與郭美珠纏訟2年多總算全數勝訴,感恩紅面觀音菩薩慈悲。

宜清富指稱,他與台灣奇案製作人郭美珠、陳蒼嶺、詹豐綦訴訟案,於9月27號高等法院判決郭美珠及陳倉嶺確實有拿廟方的錢,紅面觀音總廟廟及他全數勝訴,全案以定讞不得上訴,總算還廟方跟他公道。

判決書載,依兩造提出之事證,應足認上訴人主張其確已將系爭贊助款交付郭美珠及陳蒼嶺收受等情屬實,而被上訴聲請傳訊之證人郭美珠及陳蒼嶺,其等之證詞憑信性均有可疑,尚無從彈劾前開其餘證人之證述,亦無從推翻上訴人之舉證,應無從為有利被上訴人之認定,應認上訴人確已履行系爭贈與之負擔。

綜上所述,兩造間就系爭贈與雖附有應將系爭贊助款交付系爭戲劇劇組供拍攝之用之負擔,惟上訴人業已履行該負擔,被上訴人自無從依民法第412條規定撤銷系爭贈與,且系爭贊助款業已交付郭美珠及陳蒼嶺收受,上訴人並未保有系爭贊助款,更非無法律上原因受有利益,被上訴人亦無從依民法第179條規定請求上訴人返還系爭贊助款。

被上訴人依民法第412條、第179條之法律關係請求上訴人給付50萬元及自110年12月2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原審為被上訴人全部勝訴之判決,並依職權為假執行及免為假執行之宣告,均有未洽,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不當,求予廢棄改判,為有理由。

內門紅面觀音總廟萬佛神聖祈求天佑台灣祈安齋醮大法會,主委宜清富指稱與郭美珠纏訟2年多總算全數勝訴。(黃山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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