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积极推动急救教育训练及AED设置 完善社区急救链

(记者张淑慧报导)卫生福利部业于112年5月10日公告修正「应设置自动体外心脏电击去颤器(AED)之公共场所」,新增「公众服务单位设施」,纳入警察分局、派出所、分驻所之24小时警政机关,除保障员警执勤外,也提升民众AED可近性,保障民众生命安全。

高雄市截至112年9月,辖内设置自动体外心脏电击去颤器(简称AED)计2,215台,密度达到每十万人口78.6台,超过全国平均53.72台;高雄市政府卫生局表示,员警平时打击犯罪,勤务相当繁重,执勤安全更应受到保障,爰持续积极推动警政机关急救教育与装设AED,于109年12月即与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合作办理「高雄市政府警政机关急救教育暨安心场所认证推广计画」,透过结合勤教时间,至各分局、派出所等地办理急救教育课程并辅导完成安心场所认证,110-112年累计办理37场次,共计1,434人次完训。

为加速警政机关AED布建,高雄市政府卫生局于109-112年累计接受热心民众捐赠AED 14台并移拨予左营分局、鼓山分局、六龟分局等辖下派出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亦十分支持,在繁重勤务下,仍逐年配合推动安心场所认证,包含总局、旗山分局、湖内分局、冈山分局、六龟分局义宝派出所、三民二分局觉民路与民族派出所、冈山分局寿天派出所。

截至112年9月止,配合卫生福利部修法,盘点高雄市应设置AED之警政机关共计144处,目前已装设48处,扣除4处平时与其他派出所合署办公之处所,待装设92处,警察局并表示预计于112年底前完成装设;另,部分警政机关虽非属公告之应设置场所,仍积极响应,透过捐赠、他机关移拨等管道自主装设AED共计7处所,如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队、刑事警察大队等,共装设11台。

高雄市政府卫生局及警察局偕手积极推动警政机关急救教育。(高雄市政府卫生局提供)

学员实际操作压胸及使用AED。(高雄市政府卫生局提供)

媒合热心民众捐赠AED予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高雄市政府卫生局提供)

媒合热心民众捐赠AED予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高雄市政府卫生局提供)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