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台南奖励厂商办理会议与展览及国外与本市参展补助计画 补助金额共600万元

(记者李文宾报导)为协助台南在地企业推广自身优质产品,并成功进军国际市场,台南市政府经济发展局订定「113年度台南市奖励厂商办理会议与展览及国外与本市参展补助计画」,共编列600万预算。其中在本市办理会议及展览每案最高补助金额为新台币 (下同) 80万元,本市企业参加国外及本市参展最高补助8及3万元,经费用罄截止,欢迎有意办理各项会展活动及参展的企业踊跃申请。

市长黄伟哲表示,对外贸易是台湾经济的主要动力,会展产业则扮演了其中关键角色,透过会展产业的推动,可协助企业拓展商机并打开国际市场,并于展览期间接洽更多的买家与了解产品发展趋势,有助参展企业接单并提升产品竞争力。

经济发展局长林荣川表示,会展产业具多元及整合性,不只可协助企业树立国际形象、拓展销售市场,更可带动周边相关服务业发展,欢迎企业踊跃来进行申请。补助计画摘要重点如下:

一、        补助额度:

(一)  国际会议、国际学术研讨会、国际展览:场地租金、场地布置 (装潢) 费、文宣广告费及运输费等支出项目,单一会议最高补助额度不得超过上述支出项目总费用之50%,核定奖励金额补助10万至上限80万元整。

 

(二)  一般展览:场地租金、场地布置 (装潢) 费、文宣广告费及运输费等支出项目,单一会议最高补助额度不得超过上述支出项目总费用之50%,核定奖励金额补助5万至上限30万元整。

 

(三)  国外及于本市参展:场地租金、场地布置 (装潢) 费、文宣广告费及运输费等支出项目,单一会议最高补助额度不得超过上述支出项目总费用之50%,补助额度,国外参展每格标准摊位最高可补助5万元及本市参展每格标准摊位最高可补助1.5万元,国外、本市参展每案补助上限分别为8万元及3万元。

 

二、        同一会议、展览、参加之展览,累计三年获本计画补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补助计画 (该会议、展览、参加之展览与上一年度相比若仅名称更动且性质相似,本局得认定其系属同一会议展览)。

 

三、        受理申请时间及程序:

(一)  受理申请时间:公告日至113年10月31日,并最迟须于补助会议、展览、参展首日之前30日提出申请。申请文件邮寄之邮戳日期为凭,专人亲送者应于上班时间内送达 (公告日起算30日内即举办者或参展者不受前述说明之「首日之前30日提出申请」之限制,惟仍须于「首日之前5日提出申请」)。

 

(二)  申请补助之会议、展览、参展其首日需介于:112年12月1日至113年11月30日。

 

(三)  受补助厂商应于会议、展览、参展结束后30日内 (若于向本局申请后至核定补助前,即已办理会议、展览、参展者,应于核准通知函送达日起30日内办理) 检附拨款请领文件,以办理请领补助款事宜,届期未办理核销者,不予拨款。

会后合照。(台南市经发局提供)

You May Also Like

More From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