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检局与消基会共同公布市售「直发夹」检测结果

(记者李文宾报导)直发夹体积轻巧加热速度快,用于头发局部加热,可变换不同造型,为确保市售「直发夹」安全性,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与财团法人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合作在111年于各大卖场等贩售通路,随机购买10件不同厂牌型号之「直发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品质项目」全数符合规定,「商品检验标识」计1件不符合规定,「中文标示」计2件不符合规定。

标准检验局說明,本次检测「商品检验标识」及「中文标示」不符合之商品,已依商品检验法第59条规定,通知业者限期改正标示,届期未完成改正者,将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并依同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废止其商品验证登錄。

标准检验局指出,直发夹已列属应施检验商品范围,应完成检验程序后,始得运出厂场或输入,对于市场上流通之商品,该局每年度均订有市场检查计画,倘发现该类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员追踪调查不合格原因,并作成访谈纪录后依相关法规处理,以双重把关机制维护消费者权益。

标准检验局呼吁,厂商应落实商品之安全性及标示之正确性,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及安全,并提醒消费者选购「直发夹」时应购买有贴附商品检验标识之合格商品。

「商品检验标识」及「中文标示」不符合之商品。(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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