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蒲迁村第四次说明会陈其迈:迁村已获共识 站在乡亲角度全力以

(记者谢富益\高雄报导)保障大林蒲居民迁村权益,高雄市政府今(11)日上午与经济部召开第4次迁村说明会,市长陈其迈逐一回应各项诉求,表示搬迁过程对每一位居民都是很重要的事情,难免会忐忑不安,市府一定会在此过程中全力协助,假如以「原屋型」改建,绝对不会让居民负债、增加居民负担,让大家欢喜搬新厝。并重申市府秉持兼顾居民财产权、生活居住权与社会权原则,一定站在乡亲角度全力以赴,减轻居民负担、保留生活记忆,把大家照顾好。

说明会中,陈其迈亲自与居民面对面沟通,气氛平和。并承诺如以「原屋型」迁村,也就是假如3楼同样屋型,搬过去还是3楼,绝对不会负债;如要盖大一些、盖到4楼、改变建材,当然会多出一些钱,这样才是原屋型道理,而高雄银行也会来帮助大家,配合市府的迁村政策,许多同意户也愿意站出来表达加速迁村进度,显示往迁村方向已获共识。

经济部长王美花指出,市府已办理3次说明会,在法律范围、兼顾情理需求上,提出许多迁村措施,并获得许多乡亲建议,如迁村已凝聚共识,经济部一定全力配合,与市府一起加速推动迁村。

陈其迈表示,大林蒲迁村安置地,规划于凤山中仑牛寮一带,紧邻中仑国宅与77期重划区,近五甲商圈、梦时代、SKM Park等购物商场,生活机能完善。在交通方面,邻近国1及台88,加上即将动工的捷运黄线,将大幅增加居民便利性;街廓均为临10米以上道路,基地方正。另将增设学校、社区公园、活动中心、消防分队、派出所、市场等,配合周边既有的湿地公园、图书馆、是极为优质的居住环境,为市中心精华地区,住商区土地采一坪换一坪,除了对居民的生活权与财产权给予极大的保障,未来大家一起换到迁村安置地,继续当邻居,维系原来的社区关系,日照中心、托婴中心等设施亦一应俱全,让社会权也获得保障。并已拟好专案计画,提供大林蒲居民完善保健服务。

陈其迈强调,迁村已是当地居民共识,为了居民未来及下一代发展,大林蒲迁村是他连任后优先推动的首要工作,表示自己是在地市长,迁村会在4年任期内努力完成。

陈其迈于会中逐一回应民众提问,指出自110年2月公布第一版迁村计画草案后,迄今召开过3场说明会,市府也陆续帮居民向中央争取更多权益,乡亲对于迁村的内容皆已了解,前3场说明会反映的问题多已解决。

本次说明会主要是对于迁村的执行面细节提出疑问,例如乡亲提出,希望左邻右舍能一起迁往同一处,并请市府协助搭建房舍,市府将会媒合优良建筑师提供专业服务,并协助监督兴建过程。但因为房地皆为乡亲的财产,仍须由所有权人自行发包兴建。会中也有多位居民表达赞成迁村之意,感谢市长日夜辛劳,为居民争取权益,在座众人也纷纷鼓掌为市府团队加油打气。

说明会上由都发局局长吴文彦说明各项迁村政策,及大林蒲迁村计画草案中各项利多措施,强调预定兴建500户的社会住宅地点,位于中仑国宅北侧,距黄线捷运七老爷站不到800公尺等区位优势,以及私有住商区土地协议价购金额提高,将可实质提高选择领取现金方案者权益。

吴文彦表示,为解决弱势居民迁村后居住问题,市府争取内政部协助,在迁村安置地兴建至少500户社会住宅,加上原先规划的250户,合计共750户。可优先提供大林蒲无房无地、符合社会住宅资格的居民,在迁村后申请承租入住。未来全市社会住宅也会保留一定名额提供申请租住,以保障迁村弱势户居住权。符合申请社宅居住资格者,也可按身分别享有5至7.5折相关租金折减优惠。

此外,针对「先建后迁」诉求,吴文彦表示,已与经济部召开多次会议研商,同意可申请先建后迁,期间最长为3年,民众可考量自身状况,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搬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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