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檢檢察長周章欽收富商襯衫 助矇混社會勞動 判罰俸一年

(記者林偉呈報導)富商翁茂鍾的「27本筆記本」引爆司法醜聞。監察院今天認定,時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涉嫌安排富商翁茂鍾進麻豆分局進行勞動服務,並與警方勾結假造勞動紀錄。法庭今天判處周章欽罰俸一年,損失估計至少200萬元,全案可上訴。

富商翁茂鍾於2011年因炒股案判刑1年,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並爆出時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和台南警察局局長陳子敬涉嫌指示部屬協助造假簽到記錄,假裝完成2196小時的勞動。周章欽和陳子敬還被指收受翁茂鍾贈送的襯衫。監察院去年對周章欽等人提出彈劾,職務法庭今天判處周章欽罰俸一年,其他被告案件仍在懲戒法院審理中。周章欽已經退休並擔任律師。

監察院彈劾指出,翁茂鍾在2002年至2004年期間炒作自家佳和實業公司股票,法院於2011年10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和商業會計法判決刑期1年定讞。台南地檢署核准他進行2196小時的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為2年。當時的台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指示主任觀護人韓國一,將麻豆分局指定為社會勞動執行機構。台南警察局局長陳子敬則指示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照顧翁茂鍾。

負責監督翁茂鍾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的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明知翁茂鍾大部分時間沒有實際到分駐所進行社會勞動,仍與分駐所員警在相關簿冊上簽字並認證出勤時數。楊博賢甚至在翁茂鍾履行社會勞動期間批改佳和公司的公文。官田分駐所所長陳宏平在監督楊博賢和分駐所員警方面疏於職守。周章欽、韓國一、陳子敬、陳宏平、楊博賢等5人分別涉嫌違反法官法、公務員服務法和相關公務倫理規範,情節重大。

此外,監察院認定周章欽於2013年7月至2018年9月期間收受翁茂鍾贈送的11件襯衫,陳子敬至少收到14件,兩人卻未向政風單位登記或報備,這也成為彈劾的理由之一。

圖說:前南檢檢察長周章欽。(截自高雄地檢署臉書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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