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黃明太涉炒股遭起訴 不法獲利逾1239萬

(記者李麗華報導)橋頭地檢署今日發布新聞稿表示,高雄市議員黃明太6年前7月間,涉嫌多次拉抬家族企業「和勤精機」的公司股票交易價格、製造交易活絡假象,橋檢今以違反證券交易法將他起訴,並宣告應沒收不法所得1239萬7730元。

去年黃明太以大兒子媳婦帳戶炒股,才獲不起訴處分,今年5月間,橋檢接獲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提報情資指出,黃明太於2019年至2020年間,拉抬家族上櫃公司「和勤精機」交易股價,製造交易活絡假象,利用兒子、媳婦和其他友人當人頭帳戶,以連續高買低賣、相對委託方式,製造交易活絡表象及拉抬旗下和勤公司股價,涉有操控公司股價重嫌。

檢方指出,黃明太次子黃亦翔才是「和勤精機」的登記負責人,但黃明太為製造交易活絡假象,利用長子劉姓配偶在宏遠證券台南分公司證券帳戶、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路竹分公司證券帳戶、凱基證券三民分公司證券帳戶及華南永昌證券高雄分公司證券帳戶,及友人薛○生設於凱基證券三民分公司證券帳戶,並指示邱姓妻子及王姓友人在宏遠證券臺南分公司證券帳戶,多次進行高買低賣的交易假象。

黃明太利用連續高買低賣、相對委託方式,製造交易活絡表象及拉抬股價,吸引不知情投資人進場追價買進股票,使分析期間「和勤精機」股票成交量,在4月內由最低52仟股增至最高成交量3577仟股,最高收盤價為高達每股 40.05 元,漲幅達 17.56%,與同期間同類股(電機機械類)跌幅 6.3% 、櫃檯買賣市場(大盤)跌幅4.88% 走勢顯不相當,影響證券市場交易秩序。

檢方調查,黃明太掌控的「和勤精機」帳戶,犯罪所得即實際獲利加上未實現獲利,總計1239萬7730 元。

檢察官認為黃明太已違反證券交易法中意圖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影響市場價格或市場秩序,因此偵結將他提起公訴。

高雄市議員黃明太。(黃明太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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