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男將入監執行 告別哭啼女友要獨立堅強

(記者謝富益報導)左營分局新莊派出所警員陳碧玉、邱凱莛於112年7月23日19時許擔服巡邏勤務,行經左營區裕誠路、東門路口時,發現一對情侶駕駛機車雙載,但右轉時未依規定打方向燈,員警立即鳴笛示意,請其靠邊停車接受盤查。沒想到員警查詢警用電腦後,赫然發現機車駕駛,30歲盧男為屏東地方檢察署發布之通緝犯,且即將入監執行。而19歲陳姓女友聽聞此噩耗,當場哭個不停,兩人當街相擁而泣。其後盧男忍痛告別陳女,由員警依法逮捕,製作相關資料後,解送屏東地檢歸案。另轉彎未打方向燈部分,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2條之規定,處罰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經了解,盧男平日為賺錢而四處租屋打工,又自認已向地檢署請假,正積極與所涉案件之被害人商量賠償事宜,沒想到因自稱未收到出庭通知而遭通緝。

左營分局表示,涉案切莫心存僥倖,應積極面對改過自新。如遇司法案件,務必依指定庭期到案,以免遭到通緝而成為警方查緝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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