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報證號竟是「身分不明」 原來遭通緝亂報證號才查無此人

(記者李麗華報導)男子走在路上,見到鳳山分局巡邏員警突然轉身加快腳步令人起疑,詢問他的身分證號又一直「證號輸入錯誤」,員警仔細查證終於發現原來男子是名通緝犯,將他逮捕歸案。

112年7月25日10時,新甲派出所員警巡邏行經鳳山區海洋一路與新昌街口時,發現遠方的葉姓男子(47歲)原本好好地走在路旁,見到巡邏員警卻臉色一變,心虛地迴轉加快腳步,員警覺得有異詢問是否住附近,葉男自稱未帶證件,問他身分證字號卻一直含糊其辭,員警使用警用小電腦查詢卻一直查無此證號。

此時眼尖員警發現葉男也是轄區內的「熟面孔」,請所內值班同仁一查資料,就發現葉男在112年5月遭高雄地檢署發布不能安全駕駛通緝,警方隨即將他上銬逮捕。

原來葉男這段期間都借住在朋友家,以為能躲過警方追緝,沒想到一個動作讓他仍被逮捕,全案警詢後依不能安全駕駛通緝解送歸案。

鳳山分局提醒,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若有司法案件而收到法院的傳票,務必依照指定的日期到案說明,以免遭到通緝,成為警方追緝的對象。

男子遭通緝,亂報證號。 (高雄市鳳山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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