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南打强力扫荡竹联帮南北2处堂口 34名犯嫌落网 查扣千万不法赃款

(记者谢富益报导)刑事局南部打击犯罪中心于今年初接获线报,有特定帮派专门透过网路广告招揽民众求职并要求申办金融帐户,等求职者申办金融帐户后旋即遭集团成员拘禁在民宿或汽旅内限制行动自由,求职者申办帐户沦为该不法集团从事诈欺、洗钱犯罪的人头帐户。侦查后锁定南部以黄姓犯嫌为首、北部以王姓犯嫌为首,共2组诈欺、洗钱犯罪集团。经与相关警察机关组成专案小组,自2月起至8月止,共执行10波查缉行动,共计逮捕34名涉案犯嫌到案,警询后依涉嫌刑法妨害自由、诈欺、洗钱防制法、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罪解送台湾高雄、台南、新北地检署侦办。

以黄姓犯嫌为首不法集团,以位于台南的水产公司作为掩护,实际是竹联帮弘仁会堂口,黄嫌承租汽车旅馆、饭店限制人头帐户行动自由,派遣旗下成员提领诈欺及洗钱赃款,若旗下成员未看管好人头帐户,让他们私下对外联络或是偷跑,就会被黄嫌施行家法殴打;侦办期间陆续缉获以黄姓主嫌为首等14名犯嫌到案,搜索后查扣堂口匾额、帮派服帜、存摺、点钞机、球棒、折叠刀等证物1批。

以竹联帮明仁会成员王姓犯嫌为首不法集团在新竹市北区设立水房据点,以网路求职广告为诱饵招揽求职者申办金融帐户,每申办1个人帐户供该集团所用,求职者可赚取新台币(下同)3至5万元不等酬劳,当车手及水房共犯提领、转帐相关赃款时,求职者就会遭到限制行动自由。该不法集团为避免提领大笔赃款遭银行行员注意,另透过共犯开设人头公司,利用公司帐户作为掩护,再派车手临柜提款大笔现金赃款;侦办期间陆续缉获以王姓主嫌等20名犯嫌到案,搜索后查扣涉案人头公司大小章、存摺与申办资料、临柜汇款申请单及取款凭证等证物1批;向新北地方法院针对人头公司洗钱帐户内1,100余万元赃款声请扣押裁定获准。

刑事局呼吁,任何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将帐户、帐号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依据《洗钱防制法》第15条之1、15条之2及第16条最新修法规定,任何人若无正当理由收集他人银行帐户,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三仟万元以下罚金。若民众变卖帐户或帐号,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百万元以下罚金。为维护社会治安,压制黑帮气焰,刑事局将持续扫荡不良帮派组织,溯源刨根诈欺、洗钱等犯罪集团。

查获赃证物堂口匾额、帮派衣服、存摺、点钞机、球棒、折叠刀1支、行动电话、电脑桌机、笔电、本票1批、监视器主机、人头公司大小章及申办资料、临柜汇款申请单及取款凭证等证物1批。(刑事局南部打击犯罪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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