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通緝犯遠赴高雄工作 卻因為後車燈不亮栽在警察手上

(記者謝富益報導)鳳山警方巡邏見前方一台機車後車燈不亮,攔下盤查駕駛身分時,發現男子竟是遠在新北地檢署發布之毒品通緝犯,男子萬萬沒想到從新北跑到高雄,仍因騎朋友的機車車燈不亮而遭逮。

新甲派出所員警於112年8月23日晚間19時行經鳳山區海洋二路時,發現前方雙載的機車後車燈不亮,攔查駕駛身分時,發現游男(20歲)為新北地檢署112年7月25日發布之毒品通緝犯,員警立刻叫游男坐下並呼叫支援。

游男表示自己因從新北市來到高雄工作,因為肚子餓要去夜市買吃的,沒想到因為後車燈不亮栽在警方手裡,游男無奈嘆:「該面對的還是要面對」,全案詢問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通緝罪嫌移送地檢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若有司法案件而收到法院的傳票,務必依照指定的日期到案說明,以免遭到通緝,成為警方追緝的對象。

新北地檢署發布之毒品通緝犯。(高雄市鳳山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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