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悔不當初 哭喊放他一馬 警呼籲酒後不駕車

(記者吳冠賢報導)三民第一分局三民派出所警員王韋凡、吳宜軒於112年9月7日21時執行巡邏勤務,在三民區中華三路上,發現鄭男(49歲)所騎重機車後車燈未亮,遂攔下予以勸告,過程中聞到鄭男身上散發濃濃酒氣,對其施以酒測,酒測值超過標準,雖未達公共危險罪移送標準,員警仍依法當場禁駛並掣單舉發,並移置保管車輛及弔扣牌照2年,同時鄭男未領有駕照無照駕駛部分亦一併予以舉發。

員警先以酒精感知器檢測,顯示有酒精反應,此時鄭男見紅燈亮起,突臉色大變,忍不住情緒,失控哭喊拜託員警能夠網開一面,不要讓他酒駕被關。員警當場拒絕並鐵面無私告誡他,男子漢遇到事情就是要面對與解決,哭鬧是無法解決問題。鄭男見員警絲毫不為所動,即配合酒測,酒測值超過標準,雖未達公共危險罪移送標準,員警仍依法禁駛開罰並移置保管車輛及弔扣牌照2年。另查出鄭男未領有駕駛執照,無照駕駛部分一併予以製單舉發。

經了解,鄭男於工作時期間飲酒,認為飲酒後已過了數小時,酒氣應該已經散去,下班時才心存僥倖貪圖方便騎車返家。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酒後駕車嚴重影響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飲酒後切勿心存僥倖貪圖一時方便而酒駕上路,以免害己害人。本分局對於酒駕零容忍,將持續取締酒後駕車等重大違規行為,防制交通事故發生,確保用路人的行車安全。

重機騎士酒測值超過標準。(高雄市三民第一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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