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等紅燈未保持路口淨空害輕軌卡住 小客車這下慘了

(記者黃思慈報導)高雄市前鎮區中山、凱旋路口,昨(7)有一部自小客車為搶快通過路口,結果遇到紅燈,不但自己無法通過路口,更因停於輕軌軌道上,造成輕軌列車無法通行,經前鎮警分局轄區警方調查違規屬實,最高可開罰新臺幣3000元。

警方指出,經調閱監視器發現,112年10月7日16時40分許,前鎮區中山凱旋路口有一部自小客車為搶快通過路口,結果遇到紅燈,導致車身無法完全通過路口停於輕軌軌道上,未保持路口淨空,導致位於輕軌前鎮之星站上的輕軌列車無法通行。

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8條3項「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擁塞而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致號誌轉換後仍未能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同法第45條1項17款「聞或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之聲號或燈光,不依規定避讓或在後跟隨迫近」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前鎮分局已聯繫捷運警察隊將結合警力,共同持續加強該路段巡邏及輕軌沿線周邊道路疏導、交通違規查察取締,以維民眾用路權益及交通秩序。

高雄市前鎮區中山、凱旋路口,一部自小客車為搶快通過路口,結果遇到紅燈,不但自己無法通過路口,更因停於輕軌軌道上,造成輕軌列車無法通行。(翻攝網路社會是新聞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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