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見警心虛拒檢逃逸衝撞警車  在燕巢區產業道路為警逮捕 依公共危險及妨害公務送辦

(記者吳冠賢報導)高雄市鼓山區警組在今(28)日凌晨1時45許,在博愛路與明華路口發現一輛藍色自小客車行駛未開啟大燈,遂上前盤查。不料該車拒檢逃逸,警方立即尾隨該逃逸自小客車並通報攔截圍捕,該輛自小客車逃逸期間在海功東路與翠華路口衝撞警車,造成警車右側車身車受損。最終在燕巢區一帶的產業道路,為警網攔下,警方見機立即上前破窗壓制駕駛及乘客,全案除依公共危險及妨礙公務罪嫌辦外,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15項違規。

鼓山分局快打警網警備隊副隊長洪任宏帶班率警員任永發,龍華所巡佐陳仲武、警員虞文瑞、倪秉羽執行快打巡邏勤務,於博愛路與明華路口發現謝姓男子(55歲)駕駛自小客車未開啟大燈,警方遂立即上前盤查。不料該車拒檢逃逸,且逃逸期間在海功東路與翠華路口衝撞警車,造成警車右側車身車損。最終該駕駛駛入燕巢區一帶的產業道路死巷而被攔停,警方立即上前破窗壓制駕駛謝男及乘客李姓男子(60歲),破窗壓制期間副隊長洪任宏手掌遭玻璃割傷,駕駛謝男因逮捕時掙扎造成頭部撕裂傷,雙方於救護人員到場包紮後皆無大礙。

經警方進一步查證,駕駛謝男係因擔心自己被通緝,見警心虛才拒檢逃逸並衝撞警車,警詢後依公共危險及妨害公務罪送辦。另謝男未依規定使用燈光、拒檢逃逸、逆向行駛、闖紅燈及危險駕駛等15項違規掣單告發,總計最高可處新臺幣9萬4800元。

警方呼籲,民眾遇警攔查,請配合路邊停車受檢,避免逃逸行為造成更多違規,甚至造成用路人危險而得不償失。

謝男未依規定使用燈光、拒檢逃逸、逆向行駛、闖紅燈及危險駕駛等15項違規掣單告發,總計最高可處新臺幣9萬4800元。(高雄市鼓山警分局提供)

警車右側車身車損。(高雄市鼓山警分局提供)

警方破窗壓制駕駛。(高雄市鼓山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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