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標線未完全 民眾自行補強仍犯法

(記者謝富益報導)三民區建興路上機車停車格經查該處停車格標線原由交通局委請廠商塗銷,惟王姓男子(45歲)見塗銷標線未完全,自行噴漆補強,該行為已涉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7款,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呼籲,民眾若發現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有汙損或不清晰,可向相關單位通報,切勿擅自設置或變更以免觸法。

自行補強塗銷標線遭PO上臉書。(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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