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高雄孕妇好康 产检乘车券延长使用至宝宝六个月

(记者吴冠贤报导)高雄市政府为完善照顾高雄市民,从怀孕起准妈妈可领取28张产检乘车券,搭计程车产检去,自113年起乘车券若于生产时未使用完毕,可延长使用至「宝宝出生满6个月」,产妇回诊及宝宝打疫苗都可以使用;过渡时期,若孕妇预产期在112年7月起至113年10月底止,生产完后丢弃乘车券者,若合计使用次数未达28次补助上限,且宝宝尚未满6个月都可以申请补发,只要附上宝宝健康手册向社会局、就近社福中心或区公所申请,可洽询社会局(妇女及保护服务科)07-3303353。

民众至社会局申请乘车券。(高雄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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